5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第0519006号通报:在2003年5月2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520001号通报中,要求指导中国产干燥菠菜加工品的进口商实施进口自肃措施,以及2004年6月17日后对于特定企业所生产的冷冻菠菜实行进口自肃措施。如今由于中国方面所实行的积极的管理措施,以及对于登记企业加工品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因此从即日起,将取消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的进口自肃。
对于中国产干燥菠菜的进口,对于其中的毒死蜱、狄氏剂(包括艾氏剂)和异狄氏剂的含量,将按照2009年3月30日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通报的规定,实行命令检查,关于实行命令检查的干燥菠菜生产及加工企业的名单,将在日后予以公布。
与此同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当天还发布了食安输发第0519007号通报,表示中国产干燥菠菜在进口时,进口商需提交《干燥菠菜生产、加工过程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