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施行的第一天。为切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6月1日,马尔康地区州、县质监局出动行政执法人员,深入阿坝州雪松牦牛肉干有限责任公司、四姑娘山雪原牦牛肉干有限责任公司、马尔康尔康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宣贯《食品安全法》,认真守卫食品安全,切实把好“厂门关”。
为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一是主动向食品生产企业宣贯《食品安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各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增强广大生产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仔细检查,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重从快查处;三是在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准绳,对获证企业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必备生产条件的保障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关键点的控制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加强证后实地监管,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四是邀请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跟踪报道,加大宣传信息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