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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树立质量标杆 增强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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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于去年7月份启动,目前已接近尾声,评定结果即将揭晓。上海市市长奖的颁奖表彰大会也将作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近期召开。

  为此,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小路就广大企业和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畅谈。

  市长质量奖是本市最高层次的质量奖项

  问:请您介绍一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基本情况,为什么要设立这一奖项?

  答: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上海历来十分重视质量工作。设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发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2008年3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期盼已久的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正式出台。

  市长质量奖是本市最高层次的质量奖项,充分体现了市委、市府对质量工作的重视,更加凸显政府对质量工作的宏观引导。

  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设立市长质量奖的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组织和个人,树立质量标杆,引导组织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挖掘获奖单位成功的实践经验,交流并分享质量成果,鼓励各方面人士为本市质量工作做出更大贡献,营造良好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氛围。同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申报“市长质量奖”为契机,采用卓越绩效模式,对标同行业的优秀企业,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实施持续改进,在追求卓越中不断自我完善,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多层次质量管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问:要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必定对企业或个人有较高的要求,对那些尚未达到获奖标准的企业或个人,这个奖项有什么意义?

  答:质量管理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应当看到,质量管理分为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其中,由政府部门主导的、以提高全面质量意识的质量管理,属于宏观管理。而社会各界、研究院所对质量管理的探索,可视作中观管理,企业内部则是微观管理。上海推出市长质量奖,可以看作是一种宏观管理,旨在引导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中观管理、微观管理的开展,提高全明质量意识。

  同时,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个人具有标杆作用,好比火车头,能引领全社会找准质量管理的发展方向。对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我们采取坚决打击取缔的态度;对那些质量管理一般的企业,我们希望借助获奖者的带动,鼓励这些企业和个人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对已经获奖的企业或个人,我们也提出,要像火车头一样不断进行技术改进,向更好更快发展。

  总而言之,推出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的质量管理探索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构筑阶梯式质量推进体系

  问:我们知道上海一直还有一个上海市质量金奖,请您介绍一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与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关系和区别?

  答:上海的政府质量奖包括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和上海市质量金奖两个奖项,他们采用的标准是相同的,但评审要求、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名额是不同的。两个奖项在上下两个层面共同发挥政府对质量工作的引导作用,提升上海广大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

  上海市质量金奖设立于2001年,由上海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委等11个部门组成的上海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并进行表彰。8年来,上海近百余家在质量工作上表现卓著的优秀企业和个人获得了“上海市质量金奖”的荣誉称号,为全市质量战线树立了优秀楷模,为上海经济发展和质量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上海市质量金奖着重在不同行业和领域更广泛地培育优秀的质量组织和个人,推广先进的质量方法,推动各行业质量发展。2009年上海市质量金奖,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对“组织”的申报和评审采取了制造业、服务业、小企业及其他组织四个类别分类申报和评审的新机制,以进一步促进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更多的不同规模类型的组织参与到学习标准、运用标准、不断自我完善的追求卓越的行列。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是在上海市质量金奖多年工作开展实践的基础上设立的,更着重于好中选优的示范引领作用,市长质量奖的获奖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批准并进行表彰和奖励,评审要求相对质量金奖要更高一点。

  先进、科学、系统的评价标准

  问:是根据什么标准来评定市长质量奖的?

  答: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的评价标准等同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制定。这一标准借鉴了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的评定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具有较为公认的先进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的评价要求,同时也是指导各类组织开展自我分析评价、实施改进的工具。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的评价标准是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所制定的,颇具上海特色。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申报

  问:哪些企业和个人可以申报市长质量奖?

  答: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各类组织和为质量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办法”规定,组织包括本市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本市从事质量教学、科研、管理的自然人。

  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具有卓越的经营绩效,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国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设备、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用户(顾客)投诉,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个人申报市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从事质量工作10年以上;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提高质量做出了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设备、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申报市长质量奖,积极加入到追求卓越绩效的队伍。评审工作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原则

  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工作体系是怎样的?

  答: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组建了由市质量技监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13个部门组成的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充分发挥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市长质量奖出谋划策、审定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业、本地区创奖组织或个人的培育推荐,以及获奖组织或个人的宣传工作。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日常管理。市长质量奖评定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批准公告7个工作环节,力争通过科学的工作体系来确保评定质量。市长质量奖专门评聘了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专家队伍作为评审人员,并在评审过程中委派评审观察员,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广泛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并紧密结合政府导向,凸显政府质量奖的定位与作用。

  每年获奖名额各不超过两个

  问:每年有几个获奖名额?

  答:根据“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每年度根据全市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单位推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原则上每年各不超过两个。市政府将给予获奖组织各100万元的奖励,给予获奖个人各10万元的奖励。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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