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修订后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T3324-2008)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此次修订和补充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家具主要部件、基材、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软、硬质覆面、饰面、家具五金件”的定义;修改了产品“外表、内表”的定义;取消了“隐蔽处”的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一章,规定了木家具的产品分类;在“主要尺寸及其偏差”中,修改了床类主要尺寸;桌面高、座高尺寸修改为一般项目;在“形状和位置公差”中,“邻边垂直度”项目增加“对边长度差”的检验;统一了 “分缝”要求;在“主要材料要求”中,增加了“标识一致性”、“人造板含水率”要求、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在“外观要求”中,增加了“软、硬质覆面”外观要求;增加了家具五金件、玻璃件外观要求;在“理化性能要求”中,增加了漆膜耐香烟灼烧要求、软、硬质覆面“耐划痕、耐香烟灼烧、抗冲击、耐光色牢度”要求、“表面胶结合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取消了软、硬质覆面“耐湿热”要求;增加了“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增加了“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增加了“公共场合木家具阻燃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增加了检验项目分类;修改了“漆膜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试验方法;增加了“检验规则”一章;增加了“产品使用说明”要求。
新标准还提出家具用主要人造板应符合人造板标准的要求,增加家具用刨花板、纤维板的部分理化性能要求。纤维板增加“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握螺钉力”检验项目,应符合GB/T 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的规定;刨花板增加“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检验项目,应符合GB/T 4897.3-2003《刨花板》标准的规定,厚度≥16mm的刨花板,其握螺钉力应≥1100N。由于刨花板、纤维板是人造板家具的主要用材,板材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产品的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新标准中还增加了这些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