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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意见 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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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新加坡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15周年之际,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成立15年来,在中新双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建设成为我国最具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质检总局制定的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的10条意见包括:一是先行先试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示范作用;二是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加快探索和建立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进出口企业分类监管新模式;三是实施检验检疫收费各项减免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四是支持虚拟口岸建设,推动园区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以综合保税区为载体的“虚拟口岸”建设,推进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将实体口岸的检验检疫查验功能延伸到苏州工业园区;五是促进特色产业集聚,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严密监管的进出口质量监管体系;六是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建设;七是推进口岸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苏州工业园区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八是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名牌;九是进一步简化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程序,为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授予设在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的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行政审批权限;十是支持地方政府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不断增强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10条意见,紧密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力求在三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力求在创新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力求在探索质检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的突破;三是力求实现质检机构自身建设的突破。

作者:张友生 王丹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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