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广东省连州市质监局制定了《连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实施办法》。
《办法》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必须具备一名经考核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用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主要从食品添加剂的进货验收、使用备案、使用要求以及企业责任、企业违法行为处罚法律适用、举报奖励、从事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切实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和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下一步该局将组织企业学习《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进一步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建立监管的长效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