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质量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据透露,两部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家电、汽车及摩托车、农机等下乡产品的产品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明查暗访活动;同时检查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体系,督促中标企业落实质量承诺和国家“三包”规定。为推动企业质量诚信建设,质检总局和工信部等部门还将共同举办“质量诚信论坛”和“第十六届中国质量论坛”。
建立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宏观质量状况的分析,针对本地的产品质量状况、质量管理状况,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等向本地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其中,对重大质量事故,要在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的同时,认真分析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治理整顿、防患于未然。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质检部门,结合落实十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规划,同时按照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多管齐下加强企业质量监管
通知指出,各地质检部门要敦促生产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落实对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围绕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加大对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力度,并跟踪企业整改效果,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严格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企业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进行改造。
为帮助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和优势产品,通知指出,一方面,要利用国外关税优惠措施,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型产品的出口比重,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利用当地资源和普惠制关税优惠,发展海外投资,进行生产和出口互补合作,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通知还指出,要组织企业普遍开展一次“七查一访”活动和“质量标杆对比活动”。要充分发挥检测技术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并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或中小企业密集区,搭建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培训、检测验证和质量改进等多种形式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