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被认为在经济领域贯彻环保理念规模最大的举措,但在实行中的实际效果却并不理想:有调查显示,农贸市场、流动商贩、餐馆等仍大量使用违规塑料袋;不合格超薄塑料袋在生产环节就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一些消费者也未在这方面形成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习惯,助长了不合格塑料袋的大肆使用。这些现象使得“限塑令”执行成效大打折扣,甚至在一些地方有点形同虚设。
对于“限塑令”遇冷的现象,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效的执行和管理措施不健全,缺乏综合治理手段,监管不到位,对违规商家查处不够。二是农贸市场等塑料袋使用大户,担心影响生意而继续无偿提供;一些厂家仍在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袋。三是一些消费者“积习”难改,曾经被寄予厚望的有偿收费制度无法影响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
目前,塑料袋在人们生活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国家对塑料袋实行有偿使用,其目的在于利用经济手段“治疗”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症”。“限塑令”无意要让消费者多掏一些钱,而是要通过收费的方式让人们无法再对大量使用塑料袋无动于衷、心安理得,以激发人们长期被“免费使用”所蒙蔽的责任意识和环保理念,最终通过广泛被激发的责任意识来达到减少使用塑料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限塑”或者可以说是一项要靠强大的责任意识来捍卫和推动的行动。笔者认为,“限塑令”能否在以后的实施中取得实效,也将是对各方责任意识的严峻考验。
首先是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一年来,“限塑令”在一些地方遇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关部门的监管乏力。因此,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在“限塑令”的实施过程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生产监管,从源头上制止劣质塑料袋的生产,对违规生产者严厉查处,切断劣质塑料袋生产渠道。同时强化流通监管,堵疏结合,从使用环节上遏制塑料袋泛滥。“限塑”需要质监、环保、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共同促进“限塑令”的推行。
其次是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生产企业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增强环保意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新品研发力度,谋求长远发展。同时,由于“限塑令”对规范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但对九成以上的小企业、小作坊约束力非常有限,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在引导大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对真正生产符合国家规定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的同时,还要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来制约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行为。
第三是每个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意识。“限塑”的最终目的是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实现资源节约和对环境的保护,行动的时间越早,力度越大,越有益于社会和子孙后代。因此,如果我们将“限塑令”狭隘理解为“塑料袋改免费为收费”,把“限塑令”的执行狭隘理解为“那是政府部门的事”,同时,以不搞违法动作而是大方接受由此增加的生活成本作为“最高责任”,就大错特错了。每个人对保护环境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都应该提高自律意识,为环保贡献一份力量。此外,国家在推出“限塑令”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人们环保意识的引导,除了通过法制和政策来约束外,还应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引导消费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尽快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