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22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日辖区内建筑工地内使用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问题。该局对70多吨不合格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依法查封,涉案货值20多万元。
建筑用钢筋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丝毫马虎不得。国家标准GB1499.2—2007中规定了钢筋的尺寸及允许偏差,重量及允许偏差皆为国家强制条款。以直径分别为8mm、12mm、22mm的钢筋为例,其尺寸及允许偏差规定为7.7±0.4mm、11.5±0.4mm、21.3±0.5mm,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7%、±7%、±4%,而实际抽样检验结果中,以上类型钢筋的重量偏差达到-8%、-8%、-6%。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个别厂家全部按照尺寸允许偏差的下限来生产钢筋,导致生产的产品在重量及允许偏差上达不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