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江苏局)与江苏省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共同选定农业、畜牧兽医、药物监督等专业的7名专家,组成项目认定评审小组,对全省69个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和示范区申请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和审核认定。此次审核认定工作的结束,标志着江苏省“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创建工作迈上了增量保质的快车道。
早在去年,江苏局就组成考察团,赴山东省对出口食品区域化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考察归来后,江苏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山东省出口食品区域化管理工作模式,结合江苏地区农村产业结构,特别是地域、地貌特点,以及农民种植养殖习惯,确立了以创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目标的全新监管模式,来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江苏局先后在本局和各分支局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区”管理办法,落实检验检疫各项优惠措施;以重点产品整治为契机,在农产品出口企业内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宣传活动;由地方政府牵头,企业作为创建主体,农业、渔业、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全程监控,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无缝隙监控管理;联合农林、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对“示范区”内养殖户进行培训,明确责任、管理制度及优惠措施,强化“安全为天,质量为先,守法经营”意识,树立“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出台相关规定,对“示范区”内企业实施检验检疫措施优惠扶持……
在“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摸索实践中,位于盐城市的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仓农场有幸成为江苏局的试点先行企业。经过近半年的通力合作,该企业已建成集水产养殖、生产、加工、出口创汇于一体的出口水产品基地,2008年9月,该养殖基地顺利通过了江苏检验检疫局、江苏省农林厅、外经贸厅、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联合现场验收。随后,江苏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认定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至此,具有江苏特色、盐城特点的“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成功。
在江苏省认定的20个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5个示范区中,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16个,出口水海产品示范基地4个;出口农产品示范区3个,出口水海产品示范区两个。认定出口基地面积263005亩,其中出入境检验检疫注册备案的基地面积205006亩,获得其他国际认证的面积16510亩,蜜蜂25000箱,生猪35000头,乳猪228000头。已认定的出口示范基地和示范区直接涉及农产品出口企业41家,2008年出口农产品4.8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4%。
“由于检验检疫部门对我们示范区内企业出口成品实施验证性监测,原料监控、成品检测等费用都大为降低,仅这一项就可为我们企业每年节省费用100多万元。同时,每批的检测周期比原来缩短了一半,大大提高了我们出口产品的通关速度。这些都极大地调动了我们参与创建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积极性。”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仓农场场长李玉生给记者介绍着。
实践证明,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示范区的建设,无论对地方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还是对企业,都实现了“共赢”。正如江苏局食品监管处一位监管人员说的那样:“‘示范区’的建立使我们不再孤军奋战,种植养殖企业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诚信企业还能得到资金扶持,不诚信企业被拒之于门外,行业协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发挥,强化了行业自律。”以盐城为例,自去年9月建成“示范区”以来,在美国FDA批批检测中国出口水产品的情况下,来自“示范区”的输美水产品未出任何质量安全问题。
如今“示范区”的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示范区”的引领效应也进一步得到放大。2009年2月,江苏局在泰州和盐城召开全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全省系统以加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建设为龙头,制定方案,出台多项措施,推动江苏省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出口食品源头管理措施扎实有效,探索出口农产品检验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年”的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