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2009年4月15日发布G/TBT/N/ARG/248号通报,通报文件的标题为:关于药品低温运输的国家法律No.26.492和国家行政机关法令No.248/2009。内容主要有:通报的文件规定法律生效2年内所有包含不耐热活性成分的人用或兽用药单独包装上必须增加不可擦除、不可更改及不可逆转的温度指示卡,以证明产品到达消费者之前是保持低温运输的。国家行政机关将指定执行部门并批准执行和授权法规。
拟批准日期:2009年3月30日,拟生效日期:2009年3月30日。提意见截止日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