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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出生”超3小时须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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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炎炎夏日里订制快餐盒饭时留意每份盒饭包装上的出货时间,如果超过3小时,就可以向送餐单位要求退货。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16-1999送餐企业卫生规范,“送餐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食用)”。食品经烹饪后运送到用餐者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记者通过北京一家知名大型快餐公司订餐热线了解到,正规的送餐公司都会在每份盒饭包装上面详细打印出其生产时间为几号、几点,消费者可以在接到快餐盒饭的时候检查一下盒饭的出生日期,如果其“年龄”大于三小时,就可以当即要求退货。

作者:赵新培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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