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第0514001号通报:近日,根据2009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330008号,对于2009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产新鲜芥末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对于以下产品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到30%。
1.对象食品:中国产芥末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云南省保山市山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并出口的芥末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辛硫磷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新鲜芥末及其简易加工品有关农药残留(包括辛硫磷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参考:
1.食品名称:新鲜芥末
2.生产国:中国
3.出口商:保山市山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检查结果:辛硫磷0.03ppm(基准值:0.02ppm)
5.检疫所:关西机场检疫所(受检编号:第63006436041号第1栏)
6.进口商:明星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