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探索新形势下认证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模式创新,辽宁检验检疫局以绩效管理为平台,从四项措施入手,细化和规范认证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指标,搭建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保障体系,提高认证执法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有效性。
一是科学设置认证执法监管岗位。针对认证全过程执法环节,辽宁局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执法监管工作岗位,编制权责明确、程序清晰的认证执法监管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作业指南,把认证执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和执法人员,使每一认证岗位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二是健全认证执法工作制度。针对认证执法环节进行全面风险分析,着眼于过程控制的关键点,解决认证执法监管中有关问题,梳理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统一编制辽宁检验局认证执法监管手册,建立并制定认证执法监管十项工作制度。
三是实施绩效管理动态评价。将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主体工作中。建立绩效考核指标,确定评分标准,对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指标完成情况和评价标准实施动态检查考核评价,充分借助绩效管理的导向和评价功能确保认证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实施认证监管人员能力促进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对认证监管岗位全员开展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岗位业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通过个人自学、互教互学、组织培训、实习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更新知识,强化专业技能,促进认证执法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