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小作坊整治督导制度。组成了由局领导带队的三个督导组,分片包干,对萧山、余杭两区及五县市的整治工作开展每月两次的督导,确保整治进度。
二是建立每周通报制度。要求两区五县市每周上报整治进度,并在内网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小作坊生产条件评审制度。食品企业在营业执照年检前,由当地质监部门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确认后,工商部门才予以办理年检,评审未通过不予年检。
四是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行动。
五是抓好日常巡查、抽查。对750食品小作坊、生产高危食品生产进行了巡查。抽查了540家企业肉制品、炒货、挂面、白酒等28种651批次产品,合格率93.9%,同时,抽查11家食品添加剂企业1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香精香料25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