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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检院举办质量负责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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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特检院举办了质量负责人培训班。培训班采取讲座、研讨、交流、答疑等方式进行,议程紧凑,内容丰富,既全面贯彻了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又实现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加强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取得了良好效果。培训班邀请国家质检总局综合处李宣庆副处长和深圳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谢常欢总工程师进行了精彩讲座,山东省特检院何远山院长等领导出席培训,山东省院全体工作人员、十五分院质量负责人以及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参加了培训。

  国家质检总局综合处李宣庆副处长针对近几年在全社会引起较大影响的几起责任事故教训、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现场安全监察要点和特种设备行政处罚要点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并着重宣讲了新《条例》中修改补充的内容。深圳特检院谢常欢总工程师对质量管理体系中设备管理的检定、校准和比对等方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质量提出要求。

  山东省特检院曹怀祥总工程师和综合业务部孙景强主任分别对典型特种设备案例和质量体系管理程序进行了深入分析。十五个分院的质量负责人汇报了各分院质量工作情况,总结了今年以来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设备管理、科研开发、检验收费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分析了在检验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何远山院长有针对性的对各分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和点评,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是履行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的基础,是山东特检生存发展的基础。二是要制定奖惩措施。对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力求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对于违反新《条例》、危害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要严格检验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最后,何院长强调了检验案例上报工作,对经本单位自查、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以及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中所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要求强化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汇报,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

  期间,大家还针对各分院特检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如何进一步加强全院质量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交流。
作者:陈海霞 来源:山东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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