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山东省莱芜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在莱芜市政府广场正式启动,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春香、莱芜市副市长刘杰、莱芜市政协副主席尹贻明出席启动仪式并参加宣传活动。
刘杰副市长在启动仪式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为《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莱芜市质监局组织方队参加了启动仪式,在现场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理群众投诉2起,副局长吕伦岩到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启动仪式结束后,还组织开展了承诺签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