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刚刚办理完一起行政处罚案的河南漯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中队长姚帅,丝毫没有轻松的心情。他根据案情中反映出的问题,连夜起草建议,向市局有关科室提出了一系列帮助涉案企业整改的措施。
过去,一些违规企业接受过行政处罚后,多数都有悔改之意,但是有的企业由于受自身能力限制或其他原因,“想整改不知道从哪下手,想完善证件不知道走啥程序”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漯河市开展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案后监管服务,为企业送去一把案后整改的“金钥匙”。
漯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要求市、县、区局执法稽查机构办理案件时,凡发现涉案企业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无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未检定的、特种设备未检验的、操作人员无资格证的、产品无标准生产的等违法事项,案件查办人员在案件办理结束后,必须填写《行政执法案后监管建议书》,提出监管建议,报市局局长批转有关业务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在一个月内具体负责完成对涉案单位的案后监管和服务。承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及时把《行政执法案后监管建议书》返还案件查办单位和监察室,入卷备查。
漯河市质监局局长李小平说,这套案后监管服务机制,其创新点就在于把“执法—监管—服务”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闭合回路,更加符合现代管理学的要求。实际工作中,虽然增加了质监部门的工作量,但却能让有关企业“跌个跟头,捡个明白”,利于企业有效履行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日后更好发展。
河南某有限公司是该市招商引资中比较大的项目,由于开工时间紧,部分特种设备没有检验、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便投入使用,形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漯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不是一罚了之,而是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帮助扶持。他们通过《行政执法案后监管建议书》,把问题反馈给所辖县质监局和市特检所,使监管、检验、服务工作及时跟进,帮助企业进行全面整改。
在漯河市郊有一家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比较简陋,相关证件也不齐全,稽查大队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同时会同市局有关科室,为其建立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积极申办有关许可证件。经过努力,现在这家小作坊已成长为初具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对此颇为感慨:“如果当时不是稽查大队的案后帮忙,我们今天经营着的还是原来的小作坊!”
案后监管服务机制的运行,让漯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赢得了政府、企业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并多次被当地“整规办”评为工作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