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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专职巡查员专盯食品生产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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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山东济宁市第三批专职巡查员培训班结业。实行专职巡查员制度,是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探索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方式的举措之一。

为避免监管人员到企业巡查监管流于形式,济宁市局专门从各局选拔出精通业务、知识面广的人员,经过分批统一培训后,作为专职巡查员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管。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是专职巡查员的主要职责。济宁市局统一制定了监管程序、巡查记录表格,约束专职巡查人员的行为。巡查记录表详细规定了巡查人员到企业应该检查的各项内容,避免了巡查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应该发现的问题,没能发现,专职巡查员要承担责任。巡查记录表如同一柄双刃剑,一方面记录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每次巡查的状况,一方面有利于对照记录对巡查员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个别企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而对照原始记录查出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巡查人员要承担责任。

济宁市辖区内约有食品企业1100家。专职巡查人员巡查工作量巨大,依照巡查记录表格,对每个有一定规模的食品企业检查一次,就需要至少大半天的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济宁市局将巡查与问题处理分离。专职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后,报到局里,然后统一分流到相关各个业务科室进行处理。

人员紧张,监管工作繁重,是质量技监系统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济宁市局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合理分配工作重心,利用有限的人力,针对季节性强、区域性明显的产品,分重点时间、重点内容和重点产品进行监管,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人力资源紧张的问题。

鱼台大米是济宁的特产。依照往年的规律,每年收割季节到春节之前,原料充足,一般不会出现加工质量问题。而春节后到稻米收割这段时间,个别企业受新稻米储备不足的制约,容易出现用陈化粮以次充好的现象。济宁市局根据这一特点,将春节后到稻米收割前定为鱼台大米的重点监管时间,加强专职巡查员的巡查。

根据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布局结构,该局对形成区域生产的产品,实行重点监管。他们划分区域性食品加工企业和零散食品加工企业,分门别类进行监管。小麦粉加工企业在当地分布面广,加工企业遍布全市。据此,济宁市局将小麦粉加工业定为重点监管产品,专职巡查员在巡查频次上予以保障。对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有效地避免了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实行专职巡查员制度,采取灵活的措施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受到企业的欢迎。企业认为,巡查员到企业不完全是检查,还带来了服务。许多企业出现质量问题是无意中造成的,内行的专职巡查员到企业,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能够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档次。

作者:纪胜 李新华 韩维阳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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