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获悉,太原市将以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解决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使之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太原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的省会城市,现有回族、满族、蒙古族、藏族、朝鲜族等45个少数民族成分,约3万人。其中,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2万人。据统计,到去年年底,太原市的清真食品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达500余家。其中,国有清真企业5个,清真屠宰企业2个,清真糕点厂家1个,清真专柜13个,兰州牛肉面馆近300家,清真醋厂2个,餐饮企业和个体饭店177家。
一些清真网点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个体清真食品经营人员将一些未经掌教屠宰的牛、羊、鸡肉上市销售,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出售“注水”牛肉;有的清真肉店、饭店内的采购、厨师、保管人员未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用工人员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比例未能达到《条例》要求,内部管理较为混乱。
整治的重点为清真饭店、肉店、食堂、超市的清真柜台。特别是外地进入太原市的清真牛、羊、鸡等肉食、清真企业和食品生产行业的生产、采购、存储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由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担任,负责人是否是本民族的公民等。
整顿的内容:一是整顿清真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过区(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标准;查清真食品加工设备,看容器、计量器具、运输工具等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条件;查清真企业的名称、牌匾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清真饮食习俗;二是整顿清真肉食品屠宰场所秩序,整顿清真畜禽屠宰、检疫环节;三是整顿清真食品销售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