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从江东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他们近日对辖区内餐饮店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从一些餐饮店抽查了10个样品,经过检测发现,其中5个样品含有甲醛。
执法人员在对8家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这些餐饮店供应的牛百叶、鱿鱼、蹄筋、水发海参、冬笋等食品色泽比正常颜色光鲜,检查人员怀疑这些食品可能被甲醛浸泡过。于是,检查人员当场对这些可疑食品进行随机采样,共采样10份,其中牛百叶8份,牛蹄筋2份,经快速检测发现,5份牛百叶中测出含有甲醛。
专家称,甲醛是一种对人体有毒的化学药品,人食用甲醛浸泡过的食品后,可能引起胃痛、呕吐、呼吸困难,严重的甚至导致死亡。由于甲醛水溶液有极强的防腐能力,一些不具备水发产品冷冻保存条件的水发食品加工经营者,为使未出售的产品不腐败变质,并增加食品的重量,而使用甲醛浸泡。
江东卫生监督部门对查出存在严重问题的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并对辖区内所有的经营单位发放了整改意见书,督促他们在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甲醛食品”。有关卫生专家也提醒市民,在一些小餐饮店用餐时,对一些光鲜度不正常的食品,尽可能地少食或是不食。如果发现有异常,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