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现行水泥标准实施以来,混凝土界有一定意见,尤其是混凝土开裂均归咎于水泥过细。虽然有一些水泥厂因熟料质量并不理想而仅采取磨细的措施以图提高等级是其原因之一,而混凝土界的使用水泥等级不当,施工时未能随水泥标准的改动而改变其措施,当是重要原因。但是,现行的水泥标准也不乏可议之处。
1)普通水泥中可加入不大于15%的活性混合材,但其品种很杂,需水量有很大不同。用固定加水量不能公平地衡量不同水泥的强度。
2)普通水泥与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等水泥中混合材的掺量有5%的间隙(15%~20%之间)。有相当部分水泥厂的普通水泥中混合材掺量超过15%以提高产量或降低成本,对混凝土的配制造成混乱。
因此,有以下建议:
1)取消普通水泥这一品种。只有P·Ⅰ和P·Ⅱ2种。允许掺不超过5%填充料以调节其颗粒级配。
2)和国外一致将矿渣水泥按掺量分为2类。
3)对掺加火山灰类混合材的水泥不采用固定加水量。
4)凡易磨性差于熟料的物料,如矿渣,应分别粉磨,以尽可能发挥其活性,物尽其用,节约资源。并可借以调节颗粒级配。
5)水泥厂必须设有配制设施,以期做到按混凝土需要供应,门对门服务。而且对水泥厂有增加利润,提高水泥质量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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