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起草制定的《藏猪生产技术规程》、《藏猪》、《藏猪肉》以及由州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和甘孜州畜科所联合起草制定的《牦牛酸奶》4个地方标准,已正式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登记备案发布实施。
藏猪是产于我国青藏高原半农半牧区的原始品种,是甘孜州半农半牧区和牧区主要的生猪生产品种。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粗放的饲养管理方式的影响以及国内外优质良种猪的不断引进和改良的威胁,致使我州的藏猪生产受到严重制约,藏猪资源保护受到严重威胁。2006年,在甘孜州科技局、甘孜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稻城、乡城等县畜牧局的大力协助下,甘孜州畜科所组织科技骨干力量开展藏猪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到2008年底完成了标准的起草制定任务。《藏猪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共10条,规范了藏猪生产过程中的引种、养殖环境、疫病防治、饲草饲料、兽药使用、生产档案等环节。《藏猪》标准共6条,规定了藏猪的特征特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藏猪肉》标准共7条,规定了藏猪肉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这些标准的出台对于更好地保护、规范和利用藏猪资源优势,发展藏猪产业,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藏猪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牦牛酸奶》标准共6条,规定了牦牛酸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这是甘孜州第一个关于牦牛酸奶制品的地方标准,对于规范牦牛酸奶的质量安全管理,促进藏区牦牛酸奶的生产和发展,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牦牛酸奶的市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