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开展“三年行动”得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该局就采取举措积极推进市辖区“三年行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评定,并结合日常安全监察大力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局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在第一时间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联合市辖各区安办分别召开“三年行动”使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评定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宣贯《泉州市使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评分标准》,印发评分标准表格15000多份,依托乡镇(街道)安办和协管员发放表格,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评基础上,采用各乡镇(街道)初评和该局复评后送相应主管部门的办法,全面铺开特安专项级别评定工作,现已完成1589家设备使用单位的评定工作。
在开展级别评定过程中,该局实行五大否决项一票否决制,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未登记、未定检、土制设备、重大隐患未整改和发生死亡事故等五大否决项的情况时,就直接评定为C或D级,并依据市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评定为C、D级则该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级别评定就为C、D级”这一规定,直接向区安办发出级别评定建议函,同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该局已对56家定检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发出C级评定建议函,对8家设备使用单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专门向区安委会报告,给予直接评定为D级并挂牌督办。通过区安办、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等多方督促,以及被评为C、D级企业的各项约束措施,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隐患设备主动整改情况明显好转。如辖区内一家液氨制冷企业经过级别评定、政府挂牌督办后,在用的27台压力容器未进行检验及注册登记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该局还借用开展“三年行动”工作之力,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在开展定期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活动中,针对375家使用单位585台不各格设备,逐一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则发出级别评定建议函,经过督促整改,不合格设备整改率明显提高,达到89.6%,消除了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在推进“三年行动”工作阶段,该局共查办各类特安行政案件31起,行政处罚19.1万元,通过行政执法手段来促进使用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该局还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评定工作,将排查土制设备工作延伸到基层,坚决做到发现一台查封取缔一台,现已查封取缔了土制设备共17台,基本杜绝使用土制设备的高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