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花椒”,凭借其优良的品质,经专家审查、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5月4日发布2009年第41号公告,批准对秦安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秦安花椒”是甘肃省秦安县继"秦安蜜桃"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秦安花椒”的保护范围为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西川镇、莲花镇、陇城镇、郭嘉镇、云山乡、刘坪乡、叶堡乡、安伏乡、魏店乡、王铺乡、王窑乡、千户乡、王尹乡、兴丰乡、中山乡、五营乡等1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所生产的符合“秦安花椒”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从批准之日起,当地质检机构依法对“秦安花椒”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
秦安县是一个农业大县,林果业是全县的一大支柱产业。近年来,秦安县县委县政府广开渠道,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后,他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必要性,认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组织领导方面,他们抽调得力人员,专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在进度安排、责任落实以及资金扶持等方面也做了详尽的安排部署,保证了地理标志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申报工作中,县长王东红亲自率员赴京参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家审查会,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一班人为富民强县所倾注的心血。
“秦安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功申报,将进一步提高“秦安花椒”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对打造区域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