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武汉黄陂工商分局发布消费警示,“护眼灯”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国家标准,预防近视很大程度上只是商家炒作。
近日,黄陂区长岭镇杨超举报,在“长岭凯明照明”购买一款“护眼灯”,商家说能预防近视,可儿子视力越来越低。
笔者随执法人员对辖区灯具经营户检查,发现多数“护眼灯”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7000.11-1999(《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销售人员称“护眼灯”无频闪,无辐射,能保护视力,但都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武汉市家电协会人士称,“护眼灯”只是通过高频电子整流器提高了频闪频率,其工作模式与节能灯完全一样,我国对“护眼灯”还没有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