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近日,浙江海宁食品药监局、卫生局共同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两部门联合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流入医疗机构,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进货供应商信用档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在整理记录药械供应商资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供应商信用档案制度。并通过信用档案的建立,淘汰一批信用等级较差的供货企业,以进一步提高药械的质量。
三是要求进一步加强药械的储存和养护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创建规范化药房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药械存储和养护的各项制度,加强药械存储和养护工作。添置保证药械质量必须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设置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阴凉库、冷库(柜),切实改善药品储存条件。
四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要求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品召回工作纳入对医院的目标管理,列入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检查、落实责任。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管理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规范药品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因药械的购进、储藏、保管等原因引起的药械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