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2005年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58.0%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等6个省市81家企业生产的81种产品,合格4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8.0%。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较高,这些企业长期注重新产品开发,重视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高,覆盖面广,对行业产品质量水平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次主要对一些中小型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较低,这些企业产品开发能力较弱,质量管理水平较差,虽然这些企业对行业的影响力不如大型企业,但却是灯具行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提高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符合标准规定。防触电保护是评价灯具安全特性的重要指标,国家标准规定,灯具在正常安装、接线、更换灯管、替换启动器时,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如荧光灯座部件标准规定:将灯插入或拔出灯座时,灯座应能提供防触电保护。本次抽查中有21种产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灯具所使用的灯座不能提供足够的防触电保护,当灯管插脚插入或拔出灯座时,带电插脚有触电的危险,这样的灯座起不到防触电保护作用。

2、灯具的耐久性不合格。灯具耐久性试验是评价灯具是否能在预期的时间内正常工作的主要安全项目,标准的要求是:试验后,灯具不得存在不安全隐患;灯具的任何部分不得出现故障;灯具上的标记应清晰可见。本次抽查中有16种产品耐久性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荧光灯具内使用的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无异常状态保护措施,在异常条件下,镇流器立即损坏或烧坏而使灯具不能继续使用。

3、骚扰电压超过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要求在9kHz~30MHz频率范围内,灯具产生的骚扰电压准峰值应小于110dBμV~56dBμV、骚扰电压平均值应小于46 dBμV~56 dBμV。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电子镇流器的骚扰电压超过标准限值。使用骚扰电压超过限值的灯具,会直接影响周围广播电视接收效果和仪表仪器的正常工作等。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认真学习相关国家标准,促进固定式灯具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及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