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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放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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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街网讯:4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从5月1日起,江西将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审及发(换)证工作,全部下放给11个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要求,各市局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审及发(换)证工作,并切实加强认证评审及发(换)证后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名词解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

  GSP作为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基本准则,收录了先行质量管理法规中对药品商业企业的要求内容,如进货管理、验收管理、储存与养护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等。所以说,实施GSP将会更好地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做到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以保证经销药品质量,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邱辉强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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