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通知,安排对标龄十年以上电子信息行业标准进行复审,通知要求电子四所以及各有关标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在2009年8月20日前完成标准的复审评价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电子信息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的通知
工信电子函[2009]35号
部电子四所、各有关标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部对工业标准复审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现行电子信息行业标准的科学性、时效性、适用性,决定对标龄十年以上标准进行复审,现将 2009年复审计划下达给你们(详细计划文本请在网站bzfs.cesi.cn自行下载)。请按照标准复审程序及进度要求(见附件)抓紧落实,确保于 2009年8月20日前完成标准的复审评价工作。
联系人:郝文建;
电 话:010-68208202,010-84029359;
传 真:010-84029079。
附件:标准复审程序及进度要求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标准复审程序及进度要求
一、复审的评价原则、任务
评价原则: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的需求,从标准技术水平、适用性、时效性出发,结合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评价。
任务:通过对标准的分析、评价,提出继续有效、废止、修订的建议。
二、复审进度及要求
5月11日前,下载本技术领域复审标准项目,准备复审标准的文本,将参与复审工作的专家名单报部电子信息司。
5月12日—5月17日 最终确认项目技术领域,各技术归口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5月18日—7月9日,开展复审工作,于7月9日前将复审结论按要求报部电子信息司。
7月10日—8月10日,部电子信息司对复审结论进行确认。对存在问题的复审标准重新审查。
8月20前完成复审工作,召开复审工作总结会。
三、标准复审程序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复审的通知、表格及复审结果均需在网上下载和上传(网址为:bzfs.cesi.cn),具体程序如下:
1。复审专家信息填写阶段:在网上填写专家姓名、专家单位、专家联系方式、技术领域、职称、备注信息,生成复审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表格格式附后);
2。最终确认项目技术领域阶段:各技术归口可在网上查询属于本归口的标准项目,认领属于本归口的标准计划项目,确认标准体系框架,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以便进行调整,开展好下一步工作;
3。项目基本信息填写阶段:在网上填写属于各归口的各项标准项目、标准计划项目基本信息;
4。复审审查结果填写阶段:
1)准备资料、准备标准会审或函审,在网上填写专家信息并生成标准复审审查表(表格格式附后),同时在网上生成标准复审专家组成员表(表格格式附后),与各技术归口准备开展审查的通知一起上报我司;
2)标准项目复审,每项标准须由5名或以上专家参加评价,专家可以独立评价或集体讨论评价,形成审查意见并填写标准复审审查表,各位专家均需签字确认;
3)审查结束,各技术归口、标委会负责人汇总、整理审查意见;在网上填写审查意见结果,生成并打印标准复审结论意见表(表格格式附后),由各技术归口、标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5。各技术归口、标委会编写复审总结,与标准复审审查表、标准复审专家组成员表、标准复审结论意见表一同上报电子信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