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制动标准修订工作组成立及第一次工作会议于近日在浙江杭州举行。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汽车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公司、中集通华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隆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明水汽车配件、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定远汽车试验场、交通部通县汽车试验场、海南汽车试验研究所以及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WABCO汽车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刘地主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金约夫、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刘兆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谢浩、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李广庭、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李桂兰、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左涛、海南汽车试验研究所陈振日等代表先后做专题发言,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对商用车制动标准修订工作的建议。随后与会代表经过深入讨论和交流,确定了商用车制动标准修订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1) GB 12676-1999修订后,适用于原标准规定的车辆中,除M1类车辆以外的其它机动车和挂车;
2) GB 12676-1999修订后,包括ABS的相关内容,代替GB12676-1999和GB/T 13594-2003;
3) 修改采用ECE R13(10系列)并关注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条款。
删除标准正文:3 认证申请、4 认证、9 对不一致生产的惩罚、10 正式停产、11 认证试验技术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和地址、12 过度期规定等条款;
根据我国的实际管理情况修订标准正文:7 制动系统的车型认证更改和认证扩展、8 生产一致性等条款;
将附件4 制动试验和制动系性能的内容纳入标准正文;
删除附件2 通报及相关附录、附件3 认证标志的位置等内容;
删除标准正文及附件中有关M1车型的内容。
4) 试验方法参照ISO的相关内容,纳入标准正文;
5) 验证试验:
反应时间;
II型、IIA型试验;
驻车制动,不同试验程序的结果比较;
6) 挂车模块化认证;
7) ESC的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修订的范围;
8) 邀请国外制动技术专家,讲解ECE R13的技术内容,提高工作组成员对相关技术内容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