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明码标价是国家对商业经营活动的一项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竞争。然而,一些商家却把明码标价变成了明码标“假”。
专家介绍,一些商家把明码标价变成明码标“假”,利用了如下障眼法:一是采用吉利数字标价,引诱消费者上当。商品标价大多带6或8,如“888(发发发)”、“518(我要发)”、“918(就要发)”等。二是把明码标价变成了“明码高价”,标价和售价成了两码事。有的经营者抓住消费者购物总想价钱便宜一点的心理,采取“高标低还”的策略,漫天要价。三是有些经营者在商品的产地、进批价、零售价等名目上做文章。商品本来产自小城镇,却标上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有的还标称是从国外进口的,有的标出的进批价反而比零售价高出许多。四是利用假削价或明削暗涨的手段促销。比如常见的“换季8折大优惠”等,大多是哗众取宠的虚假宣传,消费者买到的东西并不便宜,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