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开展“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认证认可行政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根据新疆自治区局制定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制定了六大项认证行政监管工作任务,即组织社会各类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做好对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基础性工作的作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2009年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工作。
该《工作方案》充分体现了新疆局对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工作方案》中任务制定的全面具体,操作性强,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真正发挥认证认可服务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