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质监局探索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积极开展食品企业分级监管,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按照《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试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该局着重从食品风险度、企业规模度、质量信用度3个方面,将食品企业划分为A、B、C、D、E五级,规定E、D级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C、B级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A级企业每年检查1次,同时建立“食品企业检查次数抽查符合率”考核指标,依托“宿迁市食品质量信用记录”平台,采取分县区按监管级、不同季度不同范围、间抽序号方式对企业进行抽查、通报,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分级监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