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质监局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宋继红副局长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进行了专题讲座。市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机关各处室、投诉中心、信息中心、科技发展中心、宣教中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全程办负责同志,市局法规处、特设处、稽查大队、市特检中心全体人员和各区县局、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
宋继红副局长对条例的名称、立法背景、主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了介绍,重点对条例的安全监察范围、基本制度、生产使用单位的义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规定、法律责任和行政许可精简下放的原则等几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条例实施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