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规范(试行)》,对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根据这一规范,本地可视电话呼叫同一移动网内网络接通率不得小于85%;异网间呼叫,网络接通率不得小于80%。WAP(无线应用协议)业务访问成功率、下载成功率均不得小于90%。
对于备受关注的3G网络可接入率,通知要求在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的90%位置,99%的时间、在20秒内移动终端均可接入网络。网络接入时延不得超过15秒,通信中断率不超过5%,分组数据连接建立成功率不得小于95%。
规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保护用户信息、防范垃圾短信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用户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证件号、住址、位置信息、用户号码、联系方式、交费账号和通话清单等非通信内容用于查询服务或提供给第三方,不得泄露、删除、篡改用户信息。不得利用短信息平台,向用户发送非法和违规内容。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发送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短信息。鼓励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终端短信息过滤软件下载等服务,以便用户在终端上有选择地接收和拒收短信息。
《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规范(试行)》,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