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山东省烟台鲍鱼正式成为地理标志产品。这是继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和烟台大樱桃后,该市获得的第5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几百年来,烟台优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气候条件,造就了许多典型的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在烟台市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烟台鲍鱼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获得成功,将极大地提高烟台的知名度,提高产品的形象、声望、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从消费者角度讲,烟台鲍鱼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之后,消费者将更容易识别烟台鲍鱼,以防购买到非正宗的烟台鲍鱼。
据悉,该市还将继续致力于烟台海参、莱阳梨、莱州梭子蟹等特色产品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