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原木实施熏蒸除害处理。结合二连浩特口岸的实际,该局采取措施加强对进口原木熏蒸除害处理工作的监管:及时向熏蒸除害处理单位传达国家质检总局和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原木熏蒸除害处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确保熏蒸除害处理的各项政策宣传到位;对熏蒸除害处理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熏蒸除害处理监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投药量、药剂的实际浓度、密闭空间的气密性及灭虫效果等进行监测,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