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盒将使用专门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的规格、标准及技术性能也有特殊要求。
根据这一规定,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的颜色为黄色,表面应印制统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大小形状适中,便于搬运。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 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利器盒要能防刺穿、跌落,且易于燃烧,同样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利器盒盒体侧面还须注明“损伤性废物”。周转箱要能防止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周转箱箱体和箱盖要设密封槽,整体装配须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