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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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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农业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积极促进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发布了41种农药禁限令、47种兽药禁限令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禁限令。各地结合实际也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毒鼠强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助奥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了一个又一个突出问题的解决。2001-2008年,各地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近960万人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37万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万个,为农民挽回损失106亿元。

  三是加强检测检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证部级质检中心288个,建设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200多个、地县级农产品检验机构1500多个。从2001年起,开展普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农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药残监控、饲料质量安全监控等监测计划,至今共检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近20万个,获得有效数据162万个。

  四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农业标准近4千项,创建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示范县、场)759个、省级示范区近35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万多个。通过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农产品整体上是安全放心的。2008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农业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切实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责,一手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千方百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共确定了3个目标、7项任务和10大活动。近日,农业部派出10个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部领导亲自带队督导调研。从督导情况看,目前各地整治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在一些领域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

  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面,继续在全国开展奶站整顿和饲料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取得明显效果。全国原有2万多个奶站,通过取缔不合法奶站,目前清理后仅保留1万6千多个,并已经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实施了驻站监管。据农业部对30个省一季度的质量监测,抽检2259个生鲜乳收购站、1114个运输车,抽查的三聚氰胺抽样检测全部合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在兽药监管方面,把瘦肉精整治作为当前查处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生猪养殖场户的监管,把好饲料生产关和生猪养殖关;三是进行拉网式监测,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抽检频率,以广东为例,近两个多月来,全省农业部门共监测生猪样品50多万份;四是加强与卫生、公安、工信、食药等部门的配合,分段管理,各负其责,无缝对接,把好每一个环节,形成打击瘦肉精的合力。

  在农药监管方面,将禁限用农药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年”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从审批、生产、经销、使用、入市等多个环节入手,杜绝假冒伪劣及禁用农药,净化农药市场,规范农民生产用药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资打假方面,一季度全国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7万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14.3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5万个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8723件,查获假劣农资1.4万吨,捣毁制售假窝点47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同时,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近20万人次,举办现场培训咨询活动近1.5万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万人次,发放各种资料2500多万份。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实行标准化生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针对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化水平不高、保障质量安全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从农产品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标准制定方面,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正在抓紧制定450项急需的农业标准,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各省级农业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了一批通俗易懂、好学好用的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手册,农民什么时候该施肥、用药,只需“照单”操作就行,一方面起到了节本增效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转变生产方式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如广东省惠东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区,以九华马铃薯贸易公司为龙头,通过“企业(农民合作社)+标准+基地+农户”的形式,把周边4000多农户组织起来,从种苗选育到生产技术、产品分级等实施严格的标准化管理,扩大了标准实施范围。

  在政策扶持方面,各地高度重视,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扶持措施,进行大力推进。如寿光市对该市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基地,以及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充分调动了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扩大监测范围、品种和频次,09年例行监测品种从4种增加到10种,监测参数从30种增加到68种,监测范围从36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增加到全国100多个主要大中城市,同时强化结果通报制度,完善与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强化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9年落实中央投资8亿元,继续支持建设32个部级中心、19个省级综合中心和40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力争在几年内,建成部、省、县(市)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检测能力能够满足从农产品产地到批发市场各环节管理的要求,一批部级质检中心检测能力和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动农业综合执法。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189个地市、1762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10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204个地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1916个县市级综合执法机构,已经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主力军。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农业部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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