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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甘井子分局:食品监管突出“四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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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辽宁大连市技术监督局甘井子分局年初以来就积极探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办法,在制订食品质量监管方案、确定食品重点监管地区、将食品企业划分A、B、C三类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又从“重点监管”、“重点监控”、“重点整治”、“重点打击”四个重点开展工作,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

  “重点监管”是指对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督,使这部分企业不断充实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及手段,产品质量始终保持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一致;“重点监控”是指分局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分解到具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根据责任区内企业的实际,选择那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较弱或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作为监控对象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理,并预防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重点整治”是指对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不属于有意造假的企业采取法规灌输、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制订措施进行整改等帮扶企业手段使这部分企业逐步提高管理水平,稳定产品质量;“重点打击”是指对为获取非法利益有意造假的企业或无任何合法手续生产加工产品用于销售的黑窝点,要依法毫不留情地予以严惩,并采取有效办法防止其死灰复燃。突出“四个重点”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具体化,可操作性增强,加大了监管力度。

  今年上半年甘井子分局突出“四个重点”开展食品监管工作以来,共查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10余家、端掉黑窝点近20个,有效地净化了甘井子区的食品生产环境,对提高区域食品质量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巨大的的效果。

作者:佚名 来源: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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