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福建省石狮市新奇特玩具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开始对其生产的存在缺陷的婴儿床铃实施主动召回,召回批次为2008年8月7日生产的产品共计540盒。福建省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福建省首例儿童玩具召回案例,要求全力做好指导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在国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福建省三级质监局的共同努力和企业密切配合下,该例召回工作已取得成功。
2009年1月15日,石狮市新奇特玩具有限公司向福建省质监局报送《生产者主动召回报告》,计划在2009年3月30日前召回该批次缺陷产品。福建省质监局将情况及时上报总局质量司、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2月1日在总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央人民政府、新华社等国内众多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
在企业实施召回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4月2日,该公司向福建省质监局报送了《福建石狮市新奇特玩具有限公司主动召回总结报告》,对召回实施的具体情况、召回效果、尚未召回产品的原因说明、已召回产品的处理情况以及召回体会等进行了描述。截止3月30日,该公司共召回411盒产品,其余的产品因各种原因无法召回。但是公司承诺在3月30日之后依然可以无条件的对其余129盒产品接受退货。
作为福建省第一例儿童玩具的召回,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是成功的,既没有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又给相关行业提供一次感性认识召回制度的机会。这得益于质检总局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的技术指导,得益于企业的思想认识,得益于媒体的宽容。缺陷产品的召回作为产品安全后市场管理手段,是总局为完善产品监管链条,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的一种新的尝试,首例儿童玩具召回的成功将推动我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开展。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交流,不断探索、推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