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全面提升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4月16日黑龙江省农委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黑龙江省农委领导作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会议总结了200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2009年工作思路和措施,部署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会议指出,当前,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较好,从产地环境、产品品质、认证数量和绿色食品发展规模来看,都名列全国前列,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和放心的。根据农业部2008年例行监测结果,黑龙江省粮食、蔬菜和水产品农(鱼)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5%和100%。全省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发展到5170多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1.2亿亩,分别比上年增长6.8%和9.1%;全省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9600个,比上年增长41%。其中,有效使用绿色(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1500个,比上年增长25%。全省“三品”种植面积、认证数量、经济总量,特别是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握重点,全力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管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工作摆布、监管手段、监管效果上看还存在些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必须从分认识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障广大群众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健全监管队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要求,农业部决定用一年的时间,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分三个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着力解决当前最急迫、最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后,省农委党组及时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农业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集中全力,迎难而上,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技术服务,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氛围。
黑龙江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韩加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省农委机关法规处、生产处、绿办、水产局负责同志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讷河市作典型发言,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
各市(地)农委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任、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处)长,讷河、北林区农委主任,省农垦总局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省农委机关法规处、生产处、绿办、水产局主要负责同志及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的记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