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全省质监系统法规宣贯培训会,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宣贯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刘光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对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自去年以来,我国相继修订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今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公布并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三部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对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并将起到重要作用。质监部门作为这三部法律法规的主要执法主体之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为做好这三部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于2008年12月及今年年初进行了省一级的宣贯培训,按照总局宣贯会议精神和总局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我省质监系统三部法律法规的培训宣贯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人员正确执行这三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正确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的水平,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培训活动。
这次会议作为云南省质监系统宣贯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局主要是通过采取现场视频宣讲、观看国家总局法规司的辅导录像等形式,系统地讲解了这三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修订过程、专家研讨以及在贯彻落实中应注意把握的特点,同时也突出了学习贯彻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归纳性、针对性强,较好地结合了全省质监系统当前学法、用法和执法的工作实际。全省质监系统16个州(市)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云南省质监局刘光宇副局长指出:这三部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质监系统的管理职能,对质监系统的工作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今后工作中的管理、监督将会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作用;云南省质监局党组对这次法规宣贯培训会非常重视,法规处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结合集中培训月进行培训,及时在全省质监系统展开学习交流,为这三部法律、法规的正式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全省开展视频形式的宣贯培训,一方面可以提高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也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效果显著,今后要尽量多安排这样的培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