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四川省资阳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一承诺两台帐”制度。全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香料香精)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生产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主要包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规定生产和使用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内容,并形成书面《承诺书》报县级质监部门存档。各食品生产企业要制定完善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台帐,台帐应包括添加剂的名称、类别、执行标准、用途、购进时间等内容并如实记录,对于购进的复合添加剂还应索取并记录其各单一成分,确保其符合GB2760规定要求。将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及落实执行情况作为其市场准入现场核查内容。
二是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行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厂名、执行标准代号、配方或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确保期限、使用范围及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在食品中直接使用添加剂的,其产品标签应建立食品添加剂项,一并标注所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剂。确定配料清单中食品添加剂项的标注顺序,应当以加入的各种食品添加剂的总量计。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注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剂按GB2760的规定标注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代码。
三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建立不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购进和使用台帐制度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获证食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