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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消协:“三无”蚊香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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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天气变热,蚊香产品开始畅销。近期,海口市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三无”劣质电蚊香。对此,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三无”电蚊香让人慢性中毒。

  经调查发现,海南超市内卖的电蚊香标示齐全,较为正规;而部分小商店所售电蚊香标示不全,价格也只有正规产品的一半左右。

  据了解,一些消费者认为电热蚊香对人体的毒害比传统蚊香要小得多。但据有关专家介绍,实际上这两种产品使用的是同样的原材料,有效成分都是具有杀虫成分的化学制剂。因此“无烟蚊香比有烟蚊香危害小、电蚊香比盘式蚊香危害小”的说法是不科学的。而一些假冒劣质电蚊香中含有雄黄粉等,会使人慢性中毒。

  对此,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蚊香时要多加注意。蚊香上必须标有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和主要成分,如果标的是消字号或防疫等字样,不可相信。同时,厂名厂址等标示要齐全。

作者:刘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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