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门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近期共抽检了11个批次近1200瓶液化石油气,其中只有4个批次净含量合格,合格率仅为36.4%。部分石油气供应站标识称装14.5公斤的气瓶修正后平均实际含量为13.945公斤,最少的一瓶称重只有13.015公斤。
据了解,针对近期市民投诉较多的情况,同时配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工作部署,2月份以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对市区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中转站开展了专项计量监督检查行动,以加大对市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监管力度,保证市民用气安全。一个多月来,该局共对9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中转站进行了11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液化气充装是否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是否存在给超期钢瓶充装现象,充装石油气净含量是否合格,是否在充装后加贴警示标志,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以及查阅充装记录及相关管理制度。
执法人员共抽检了11个批次近1200瓶液化石油气,其中4个批次净含量合格,合格率仅为36.4%。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还有:部分充装站堵漏装置放置太远,发生险情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充装石油气净含量不合格,如部分石油气供应站标识称装14.5公斤的气瓶修正后平均实际含量为13.945公斤,最少的一瓶称重只有13.015公斤。执法人员已对涉嫌充装和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