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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用餐配送标准将出台 盒饭安全将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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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生产单位,不得向无证商贩采购原料;集体用餐单位,不得向无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盒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文汇报报道,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徐强发布信息:《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8月正式实施,对集体用餐配送约法三章。

采用外送盒饭方式解决职工用餐已成为本市相当一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新建办公楼、经济开发区的普遍做法,盒饭生产单位也因此迅速发展。由于盒饭供餐从烹调到食用其间,还需经过分装、分送等环节,只要一个环节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为了保证集体用餐配送的安全和卫生,建立集体用餐的长效监管机制,本市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

《办法》明确了盒饭的生产企业、用餐单位和监管部门的三方责任。

食品安全重点 工地食堂、熟食和盒饭

上海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主要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管理:
加大对盒饭,包括桶饭等集体供餐单位的监管力度。7-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集体食堂、盒饭(桶)饭等集体供餐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集体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加强该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将工地食堂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的力度,加大抽检数量。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对屡次受到经济处罚但仍整改不到位的,将坚决吊销其食品卫生许可证。

继续开展超市熟食专项整治。近期将以超市大卖场的熟食、直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和公共餐饮业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执法。同时,落实超市食品长效管理措施,从根本上保障食品供应主渠道的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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