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工商局出台《2009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票通”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将有效强化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监控,解决城乡广大食品经营者“记账难”、“坚持难”等问题。
根据“一票通”制度规定,食品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商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凭证中,必须标明商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必备信息,“存根联”留底装订保存,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零售商在进货时,通过向批发商索取和保存“收据联”,装订成册后作为进货台账。同时,台账上还注明了销售单位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一票通”制度对批发商和零售商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在使用过程中,食品批发商只须填写一次即可,省去了以往填写完销售凭证还要登记销货台账的程序,食品零售商只须在进货时索要购货凭证即可,整理装订后既是台账又可做索要凭证,无需再另行索取凭证和登记进货台账,简便易行。按要求,从省内各级批发商进货购进食品进行销售的商场、超市、经营门店等食品零售商,可以用批发商出具的由全省统一的“一票通”销货凭证建立粘贴式进货台账,不需再进行索证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