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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出台鼓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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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开始,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每年将以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吸引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进入区内实施产业化。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4月12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根据该鼓励办法,世界500强等国内外科技领军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机构,也将获500万研发及产业化经费补贴。对于承担国家、天津市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匹配资金。

  据了解,天津高新区还将重点支持和鼓励区内企业、机构设立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合作。在区内设立研发机构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设立总部及研发机构的国内外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和设立研发机构从事研发转化工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的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可获500万元研发及产业化经费补贴。

  此外,高新区还将特别鼓励产学研合作,以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实验室建立高新区开放实验室;对列入高新区“重点企业发展计划”和“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企业实施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一次性资助;对高新区企业和机构主导建立各类产业技术联盟给予最高50万元研发补贴。

作者:罗莎 马冬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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